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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步的代價 誰來承擔

隨著台北市長選舉進入白熱化,沈伯洋近日提出台北市政見,也引發外界重新檢視他過去的毒品政策主張。這場爭議不必簡化成「支持毒品」或「反對毒品」,值得討論的是:什麼是減害?減害的邊界在哪裡?當一套犯罪學理念進入城市治理,誰來承擔它的代價?

二○一四年,沈伯洋在「想想論壇」發表〈柯震東震出我國毒品政策的爛瘡〉,主張「把毒品和藥品劃上等號」,並認為台灣至少可以效仿某些國家,建立社區中心,提供吸毒者毒品與乾淨針頭,再導入社工協助。因此,若以台北市目前推動的美沙冬替代療法來反駁,並不恰當。美沙冬是在醫療與法規管理下進行的成癮治療,清潔針具則屬減害措施,與「社區中心提供非法毒品」並非同一制度。北市衛生局也已明確說明,現行政策不等於提供毒品。不同概念,不能偷換。

更值得注意的,是這些主張背後的犯罪學思考架構。十多年前,沈伯洋在美國接觸犯罪學與刑事司法改革思潮,當時美國正反思「毒品戰爭」與重刑主義,犯罪經濟學、成本效益、去刑罰化與減害政策受到重視。這些當然可以討論,但問題是,美國的政策實驗,能不能直接移植到台灣?

答案其實已寫在美國自己的經驗裡,舊金山更是活生生的案例。這座城市過去以人權、減害、安置與治療政策著稱,但政府提供服務,不代表當事人就一定接受;街頭仍可見遊民、公開吸毒與毒品交易,公共空間的衛生與安全問題也持續受到批評。

於是,民意開始要求改變;二○二四年,針對要求部分有成癮問題的福利領取者接受治療的Proposition F,舊金山選民有五成九支持,也有五成五支持擴大警察執法工具的Proposition E。這不是人道政策突然變成「錯誤」,而是市民開始要求「人可以救,城市也必須治理」。

這才是台灣真正應該思考的問題。減害可以談、成癮治療可以談、清潔針具可以談、美沙冬也可以談;但不能因為冠上「進步」兩個字,就免除法律、公共安全與治理責任。

同樣的道理,也適用於沈伯洋八月間提出的「運動驛站」。在捷運站、登山口、公園提供寄物、換裝、盥洗服務,讓市民省下卅分鐘,構想本身可以討論;但公共政策不能只有「方便」,還必須回答成本、管理、清潔,以及性別與兒童安全等問題。

政策不是論文,論文可以設定理想條件,政府卻必須面對拒絕治療、拒絕安置、拒絕規範的人。真正成熟的進步,必須回答,當人拒絕被援救時,政府還剩下什麼治理工具?台灣不必拒絕所有進步理念,但也不能把「進步」當成政策的免死金牌;因為公共政策最後面對的,不是論文的冠冕,而是都市裡真實生活的市民;政策的代價,也不能永遠由民眾承擔。

沈伯洋 毒品 柯震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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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步的代價 誰來承擔

隨著台北市長選舉進入白熱化,沈伯洋近日提出台北市政見,也引發外界重新檢視他過去的毒品政策主張。這場爭議不必簡化成「支持毒品」或「反對毒品」,值得討論的是:什麼是減害?減害的邊界在哪裡?當一套犯罪學理念進入城市治理,誰來承擔它的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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