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

白海豚颱風有望變輕颱!陸警機率低 預計下周一午前解除海警

MiLB/林昱珉「全英文受訪」令球迷驚豔 分享今年進步原因

遭毒蟲拖行…所長遇毒駕死劫殉職 稚子「我很想爸爸」引鼻酸

醫院員工八卦已婚同事「三樓打炮」...遭告誹謗 法官判無罪確定

苗栗縣柯姓男子在醫院工作期間,曾八卦已婚同事的交往情況,遭提告誹謗,二審近日判無罪確定。圖/本報資料照片
苗栗縣柯姓男子在醫院工作期間,曾八卦已婚同事的交往情況,遭提告誹謗,二審近日判無罪確定。圖/本報資料照片

苗栗縣柯姓男子任職某醫院期間,因細故對邱姓、朱姓女同事不滿,曾向其他同事八卦「兩個搞在一起」、「跑去三樓打炮」等語,遭邱、朱女二人提告妨害名譽,一審認定,部分言論,已逾提告時效,判決不受理,其餘涉案言論部分,認定屬私下交談,不符合誹謗罪,判無罪,全案上訴台中高分院後,判無罪確定。

判決指出,苗栗縣柯男在一間醫院任職,先在2021年至2022間,在醫院旁巷子內,向同事八卦,已婚的邱姓同事與朱姓女同事有「一起上班、一起下班,尤其星期六上班日中午就直接下班去約會打炮」、「邱〇〇風評很差,很沒用,就是俗辣一個」等語。

另外也在2023年9月間,柯男在急診室與護理人員聊天時稱,「2個搞在一起對不對」、「跑去3樓打炮」、「要跟你轉到3樓了,去抓姦阿」等語,邱男與朱女得知後,向法院提出妨害名譽告訴。

苗栗地院審酌,針對柯男在醫院旁巷子的言論,因告訴人在2022年7月已得知狀況,但卻到2023年10月才提告,已逾刑事訴訟法6個月告訴期間,就此部分逕為不受理判決,未審究內容真偽。

另外,柯男在急診室的言論部分,柯男在審理時坦承,的確有相關發言,但僅是開玩笑,未指名道姓。

法官審酌監視器畫面及證人證述,認定柯男當時僅與在場2名護理人員私下交談,對話對象屬特定少數人,不符誹謗罪「意圖散布於眾」要件,判決無罪。

全案上訴台中高分院後,二審審認,一審認定事實、適用法律及量刑均無不當,駁回上訴,全案判柯男無罪確定。

同事 苗栗

延伸閱讀

高中教官遭女學生指控強迫拉手摸下體還問「是不是很大」 法院判無罪

他經同意碰觸背部...卻因消費糾紛被誣指性騷擾 法院判女店長賠1萬元

連鎖牛排店前員工偽造消費灌點數 二審判4月

居服員性侵猥褻癱瘓病患妻女 一審重判8年10月

相關新聞

涉國安法為中共竊取營業秘密 台積電前副理移審智慧法院續押禁見

台積電前副理陳志堅涉嫌遭中共情工人員丁小琥吸收,擬定「藍海計畫」著手竊取公司21件高階奈米製程技術機密至大陸,及挖角高科技人才赴陸發展半導體,遭高檢署依國安法、營業秘密等罪起訴並求處7年重刑。全案今天上午移審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法官閱卷後於下午2時20分召開延押庭,稍早裁定他繼續羈押禁見3個月。

陸配周滿芝替中共發展組織一度無罪 最高法院判關8年定讞

台灣新住民關懷總會理事長周滿芝替中國大陸發展組織,宣傳統戰思想,一審認定罪證不足判決無罪,被撤銷發回更審,更一審依據國安局回函,認定周女接觸的陸方組織是中共統戰部控制,改判8年徒刑。案件上訴,最高法院今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桃園盃爆AI造假「幽靈隊伍」灌水 檢調搜索得標商負責人50萬交保

第10屆桃園盃全國三對三籃球賽遭爆浮報參賽隊伍,得標商長揚國際實業公司疑用AI生成大量虛偽隊名,桃園地檢署昨天發動搜索行動,通知負責人等5人到案,認為尤姓負責人及承辦的張姓職員涉犯詐欺得利未遂,罪嫌重大但無羈押必要,複訊後分別以50萬、30萬元交保候傳。

偷診所43支「牛奶針」想在外接案 衛生局稽查揪出短少…她下場曝光

台北市某診所吳姓員工因個人在外接案,竟趁工作之便,偷走俗稱「牛奶針」的第四級管制藥品飛可復針劑(Propofol)共43支,案經衛生局稽查發現短少曝光。台北地方法院審理,考量吳女坦承犯行、態度良好,且當庭賠償診所損失3500元,依竊盜罪判2月徒刑,可易科罰金,給緩刑2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須接受法治教育4場次。

新北捷運局、警政署長室粉絲專頁留言「我要殺警察」 男判8月吐原因

基隆市劉姓男子因故對警察心懷怨懟,先後在「新北捷運局」、警政署署長「NPA署長室」兩個粉絲專頁的公開貼文下方留言「我要殺警察」等文字,基隆地院法官日前依恐嚇公眾罪共2罪,各判處5月徒刑,合併應執行8月徒刑,可易科罰金。

中壢警擴大臨檢、強化酒毒駕查緝 一周查獲126件103人

桃園市中壢分局於昨(7)日晚間執行「全國取締酒後駕車、施用毒品後駕車、防制危險駕車與噪音車輛暨擴大臨檢」專案勤務,先後在重要道路及涵洞周邊設置4處路檢點;隨後轉往大型KTV等治安熱點執行擴大臨檢,執勤當晚就攔查3件酒駕,從8月1日起連續7天,共查獲126件103人。

udn討論區

0 則留言
規範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