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

S.H.E大巨蛋合體夢碎?孫德榮揭內幕 苦嘆「毀了台灣最好的女團」

毒品立場惹議 蔣萬安提2疑點問沈伯洋:要說羅一鈞造謠?

流通商戰/家庭廚房外包化 食品業搶攻Ready to eat

徐佳青 再爆攜兒假冒官員「周遊列國」

僑委會委員長徐佳青。 聯合報系資料照
僑委會委員長徐佳青。 聯合報系資料照

僑委會委員長徐佳青近期爭議不斷,民眾黨立法院黨團昨天再度踢爆,徐任職僑委會副委員長期間,多次讓兒子隨行出訪,甚至讓丈夫唐博偉私用駐美代表處公務車,民眾黨團要求徐佳青即刻停職,僑委會、外交部政風單位應啟動調查,並且依法究責。

民眾黨團昨天舉行「想環遊世界嗎?媽媽帶你去」記者會,當場播放一段僑界人士的爆料錄音檔。根據該人士說法,徐佳青讓唐博偉駕駛駐美代表處公務車,接送兒子從華府跨州到紐約;此外,徐佳青過去任職僑委會副委員長期間,更把未成年的兒子包裝成「攝影官」到歐洲多國出差,並接受當地代表處的招待。

民眾黨團幹事長洪毓祥表示,徐佳青假借國家機密考察進行親子旅遊,姑且不論僑委會委員長的固定薪資,短短四年就請領四二○萬元日支費。

洪毓祥指出,二○二二年徐佳青任職僑委會副委員長,就帶著兒子周遊列國,甚至把未成年的兒子包裝成攝影官,但僑委會根本就沒攝影官編制,已違反刑法第一五八條僭行公務員職權罪,「長期把國家的錢當成家庭福利」。

民眾黨團副總召陳昭姿指出,比對徐佳青兒子社群貼文,發現「媽媽去哪出國,兒子就在哪」,二○二四年至少四次行程重疊,涵蓋加拿大溫哥華、美國紐約、匹茲堡及巴西聖保羅等,甚至還利用出差時間搭機到巴西古里提巴看水豚。

僑委會澄清,公務行程皆依法申報且核實執行,絕無濫用公帑圖利私人情事;僑委會海外駐外人員及公務車輛的調派,亦均符合相關作業規定。

徐佳青 僑委會 陳昭姿

登入後開始簽到

您即將前往會員中心
登入簽到送 LINE POINTS 🪙

延伸閱讀

再爆徐佳青讓愛子假冒「攝影官」出訪 民眾黨團:立刻停職、依法究責

影/白委爆徐佳青讓兒子藉攝影官名義出訪 籲政風單位調查

國慶慶典僑民5日起報到 預計51國逾4000人返台

【重磅快評】劉世芳又嚇到綠營 劉建國冒汗、蘇治芬臉紅

相關新聞

外交部政次吳志中:要理解徐佳青是一個母親 須負14歲兒照顧責任

僑委會委員長徐佳青昨遭指控,出訪期間多次攜14歲兒子隨行出訪,曾讓兒子在重要僑界活動中擔任「攝影官」,徐佳青丈夫唐博偉也疑似使用外館公務車。外交部政務次長吳志中今受訪時表示,「我們要理解,徐佳青委員長就是一個母親」,14歲的兒子單獨在台灣,必須要負起照顧責任。

吳志中稱徐佳青有母親照顧兒子之責 民眾黨團嗆包庇:為調查下指導棋

僑委會委員長徐佳青近期爭議連環爆,外交部次長吳志中替其緩頰「大家要理解她也是一位母親」。民眾黨立法院黨團總召陳清龍今天說,徐佳青敗壞官箴到極點,吳志中馬上出來洗地開脫,外交部才說要主動啟動調查,政務次長就已經先下指導棋,官官相護到這種程度。

傳徐佳青濫用公務資源已報廉政署 外交部:政風先釐清駐館資訊

民眾黨立法院黨團指控僑委會委員長徐佳青,曾在任職僑委會副委員長期間,多次讓兒子以「攝影官」名義隨行出訪僑委會活動,還曾讓老公唐博偉私用駐美代表處公務車。外交部表示,將主動與相關駐外館處進行查明。

王鴻薇:回收電鍋贈拾荒婦貪汙 徐佳青圖利家人賴政府視而不見

僑委會委員長徐佳青昨遭指控,出訪期間多次攜14歲兒子隨行出訪,曾讓兒子在重要僑界活動中擔任「攝影官」,徐佳青丈夫唐博偉也疑似使用外館公務車。對此,國民黨立委王鴻薇今表示,去年一名黃姓清潔隊員好心將價值32元的電鍋轉贈拾荒老婦,遭貪汙治罪條例判罰;徐佳青一而再的圖利家人,賴政府視而不見, 令庶民百姓有很大的相對剝奪感。

批沈伯洋把毒品當藥品 邱淑媞:擁毒不是反毒

台北市長選戰攻防升溫,民進黨台北市長參選人沈伯洋曾撰文主張,可設立社區中心、提供吸毒者毒品和乾淨針頭。國健署前署長邱淑媞表示,沈伯洋文章裡只看到tag大麻,沒找到美沙冬,原文把毒品跟藥品畫上等號,把非法的癮說成是法律建構的霸權,還罵校園驗毒是爛招,「這是擁毒、不是反毒」。

老同學牽線…張婉瑩接中國任務 監視「一棟房子」

美國聯邦調查局(FBI)調查發現,美籍華裔房仲張婉瑩涉嫌替北京政府監視台灣賴清德總統兒子賴廷與,她至少與兩名疑似大陸官員保持聯繫。根據刑事訴狀,她與其中一人的關係可追溯至求學時期,之後並在大陸多次會面。

udn討論區

共 0 則留言
規範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