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新聞
0:00 /
0:00
國軍加薪 總統:第3類戰鬥加給增4千元

賴清德總統昨日宣布從七月一日起,國軍部隊新增「第三類戰鬥部隊加給」各旅級以下提供作戰持續力的單位,每一名官兵每個月可支領四千元加給。國防部解釋,包括戰傷醫療、化學、工兵、憲兵及關鍵基礎設施守備部隊,都可適用第三類戰鬥加給。
賴總統昨日赴陸軍二三四旅勗勉漢光演習參演部隊,聽取官兵心得,並在致詞時宣布從七月一日起,新增第三類戰鬥部隊加給四千元。同時從七月一日起,服役於戰鬥部隊的義務役官兵,也可比照志願役官兵支領戰鬥部隊加給。
賴總統也提到,自己上任後,持續調整國軍官兵的待遇。去年核定調增志願役、戰鬥部隊、戰航管、電偵及網路戰等五項加給;今年二月核定將無人機部隊納入支領戰鬥部隊加給。他始終堅信,國家的安全,需要堅實的國防;堅實的國防,依靠的是受到尊敬、沒有後顧之憂的國軍官兵。
目前第一類戰鬥部隊加給針對第一線作戰部隊,每月領取一萬二千元;第二類戰鬥部隊加給提供給戰鬥支援部隊,每月支領七千元。新增的第三類加給提供給作戰持續力單位,每月支領四千元。
國防部表示,「戰鬥部隊」的定義已修正為:「以聯合作戰型態,直接與敵軍從事作戰,或協同作戰部隊提供戰鬥支援,及提供作戰持續力之部隊,如提供打擊火力支援,作戰能力需求及戍守重要政經及關鍵基礎設施等。」
針對第三類「提供作戰持續力」之部隊,國防部解釋,包括提供打擊火力支援之部隊,如彈藥、油料、戰傷醫療、軍品運輸、化學及工兵等部隊。其次為提供作戰能力需求之部隊,如武器裝備搶修、戰技訓練、戰力研發、提供戰場情報及心理戰部隊。第三,包括戍守我國重要政經及關鍵基礎設施,如憲兵部隊及地區防衛部隊。最後,已支領第一、二類型戰鬥部隊之連級單位,其上級直屬營部、旅部單位也納入第三類型戰鬥部隊。
延伸閱讀
贊助廣告
udn討論區
共 0 則留言
規範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