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共836字
藥華藥(6446)8日召開重大訊息記者會,說明接獲國際商會(ICC)國際仲裁院就公司與AOP Orphan Pharmaceuticals GmbH(AOP)仲裁案之第二階段「部分仲裁判斷」(Second Partial Final Award),對公司財務及業務無重大影響,公司針對這項部份仲裁判斷, 也將研擬撤銷仲裁判斷事宜。
藥華藥說明,本次仲裁庭認定共有三大重點:
一,AOP應向藥華藥支付2019年至2023年上半年期間積欠貨款及權利金,合計金額超過1,700萬歐元。
二,有關遲延五個月取得歐洲藥證及4.5個月供貨,與上述AOP積欠貨款及權利金相抵後,裁定金額分別為3,131萬9,250.27歐元、及3456萬1,864歐元。
三,有關2019至2021年藥物採購價格的爭議,裁定藥華藥退還3,160萬1,477.5歐元,並按基礎利率加5%計算、最高不超過6%的年利息。
有關本案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藥華藥表示公司2025年全年營收達新台幣156億元,2026年1至7月累計營收已近新台幣145億元,財務狀況健全。考量2023年下半年起至今AOP積欠權利金,加計貨款,合計近億歐元,目前仲裁判斷對公司財務業務無重大影響,公司也將研擬撤銷仲裁判斷事宜。
另就AOP於台灣時間2026年8月8日發布之新聞及今日相關媒體網路報導,藥華藥說明,有關AOP稱公司積欠其款項達上億歐元,並非事實,係AOP自行單方推算結果,並非本次仲裁判斷裁定內容。事實上,AOP積欠藥華藥權利金,加計貨款,已近億歐元。
有關AOP稱藥華藥「超額定價最高達900%」,僅涉及2019年至2021年特定期間之貨款計算。目前仲裁判斷僅採用AOP專家證人的計算方式,公司將研擬撤銷仲裁判斷事宜。
有關AOP稱藥華藥「另有約6,500萬歐元溢收款項」,亦係AOP自行單方推算,並非本次仲裁判斷裁定內容。藥華藥強調,目前AOP官網內容並非完整官方裁決內容,有關藥華藥仲裁案相關進度,請依「公開資訊觀測站」揭露為主。
※ 歡迎用「轉貼」或「分享」的方式轉傳文章連結;未經授權,請勿複製轉貼文章內容
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