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家觀點/安全網看見5次 卻救不了孩子

台中兩歲女童萱萱遭虐死案曝光後,最令人不寒而慄的不是施暴者的殘忍,而是孩子曾有許多機會被救下來。根據檢方起訴內容,民眾曾兩度發現女童傷勢向警方報案;警方看到孩子雙眼瘀青與額頭腫脹並完成通報;案件進入社福系統後以「脆弱家庭」案件處理;生母曾帶著孩子離開施虐環境,最後卻又回到原處;孩子骨折後曾接觸醫療資源,卻未及早接受完整檢查。從民眾、警方、社政系統到親友,每個環節都曾看見孩子的傷,卻仍然沒能阻止悲劇發生。
最令人沉重的不是沒有人發現,而是太多人發現了。當一個孩子已經被看見這麼多次,最後卻仍然失去生命,我們究竟漏掉了什麼?
回顧近年重大兒虐案件,從剴剴案到萱萱案,可以發現一個令人不安的共同點。剴剴案發生在收出養等待階段的保母照顧環境,萱萱案發生在母親與同居人的家庭生活環境。兩起案件看似發生在不同場域,卻都發生在孩子最依賴、也最難逃離的照顧關係之中。根據衛福部歷年兒少保護統計,加害人大多是父母、繼父母、同居人及主要照顧者。換句話說,孩子最大的風險來源,很多時候不是陌生人,而是最親近的人。
近年來,政府投入大量資源在監視器、評鑑、訪視、稽查與影像管理,合法托嬰中心、幼兒園與教育機構承受愈來愈高的監管要求。然而回頭檢視近年的重大案件,這些案件共同提醒我們:真正高風險的地方,很多時候並不在已經被高度監督的合法場域,而是在那些看不見、最隱蔽、也最難被及早發現的地方。
更值得深思的是,萱萱案並非完全沒有進入保護系統的視線。根據目前公開資訊,女童家庭原本就在台南市社福系統服務範圍內,搬遷至台中後,又曾因傷勢經民眾兩度報案。然而,從警方通報、案件派案到跨縣市服務銜接的過程中,制度看見了案件,卻未能真正保護孩子。
這起案件暴露出的,或許不只是個別人員的判斷問題,而是跨縣市兒少保護機制的風險。當家庭搬遷、主要照顧者改變,甚至出現新的同居對象時,原本的風險評估是否仍然適用?當服務個案跨縣市移動時,責任究竟屬於原列管單位,還是孩子實際居住所在地?
如果一位病人從A醫院轉診到B醫院,即使醫師會參考原有病歷資料,仍會重新評估病人的當前狀況、重新確認風險與治療需求。同樣地,當兒少保護個案搬遷到新的生活環境,家庭成員、照顧者結構甚至風險因素都可能已經改變,制度是否也應該重新檢視孩子目前所處的真實處境,而不是只延續過去的評估結果?
萱萱案提醒我們,兒少保護不能只是通報數量的累積,也不能只是案件在不同系統之間流轉。真正重要的是,每一次通報之後,是否有人實際看見孩子、理解孩子所處的風險,並在危險持續升高之前採取行動。否則,再完整的制度流程,也可能在一次次轉介與派案之間,錯失挽救生命的機會。
剴剴與萱萱讓我們看見了被發現的悲劇,但真正令人害怕的,或許是那些至今仍未被發現的孩子。如果每一次都要等到悲劇發生後才開始檢討,那麼下一個被看見卻救不回來的孩子,恐怕只是時間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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