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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文哲政治獻金案二審 端木正求輕判、檢方主張加重其刑

台灣高等法院審理柯文哲政治獻金案,今天傳喚一審遭判刑1年的會計師端木正。端木正認罪但爭執量刑,辯方請求輕判;檢方則認為一審判太輕,請求加重其刑。
一審台北地方法院認定,端木正自民國112年5月起,以每月新台幣7萬元受柯文哲競選總部委託,辦理政治獻金申報業務。
一審指出,端木正明知柯文哲政治獻金專戶申報內容未達平衡、收支有諸多疑義,仍出具查核報告,稱查核時未發現政治獻金會計報告書內容違反政治獻金法及相關查核規定,並將報告寄交監察院。
此外,端木正明知政治獻金專戶實際未支付時樂、尼奧、木可及佳聖媒體行銷等公司部分宣傳廣告、活動、授權金及競選物品製作費用,也未取得相對應發票或收據,仍登錄8筆不實支出。
北院今年3月底依行使業務登載不實準文書罪判端木正1年徒刑。案件上訴,二審由台灣高等法院審理。端木正二審時改為認罪,檢方則針對量刑提起上訴,主張端木正計畫性虛構交易,又出具不實查核報告背書,具有雙重欺罔性,一審量刑過輕。
端木正及辯方日前開庭表示,改為認罪,因便宜行事才先行登錄,並願以會計專業服務社會,請求法院從輕量刑,判處得易科罰金之刑並宣告緩刑。
端木正今天出庭,仍表示認罪,但爭執一審量刑。辯護人指出,端木正並非惡性重大,當時因監察院催促申報,同案被告李文娟等人表示之後會補憑證,端木正因此便宜行事先行登錄。
高院先前表示,因案件受矚目且案情龐雜,將犯罪事實分為政治獻金、圖利及收賄行賄3部分進行準備程序。高院訂10月19日傳喚被告李文宗、李文娟,11月16日再傳喚被告柯文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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