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怒撕罷免單挨告毀損!台中霸氣主委辯「印太糊」 法院認證無罪確定
台中市劉姓女主委在去年初,遭控怒撕住戶連署罷免她的意見單,試圖阻擋罷免案。她堅稱是因「印出來太黑看不清楚」才撕毀並要求重印。住戶不滿發聲權益受剝奪,氣憤提告毀損。偵審期間劉女堅決否認犯意,強調僅是汰換瑕疵影本供會議使用。台中高分院近日審結,認定撕毀模糊影本,未損害住戶提案權益,駁回上訴,維持無罪判決,全案確定。
檢警調查,2025年4月14日下午5時許,陳姓住戶透過LINE將一紙「罷免主任委員」的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意見單,傳送給潘姓秘書列印。潘姓秘書印出後轉交給童姓經理,再呈交給劉女閱覽。劉女看完後,當場將該紙罷免自己的意見單撕毀,丟入垃圾桶。陳姓住戶經秘書告知後,認為意見單代表住戶發聲權益,認定施劉女惡意毀損,憤而報警,檢方隨後依毀損罪嫌將其起訴。
台中地院審認,劉女辯稱因印表機問題導致「印出來黑黑糊糊的」,才會撕毀要求秘書重新列印。潘姓秘書出庭證實,第一份確實印得太模糊,後續已重新印出清晰版本。
法官查閱社區會議紀錄發現,該罷免提案最終仍如期排入4月15日的委員會臨時動議中討論,顯見陳姓住戶的提案權益根本未受阻撓,一審判決施劉女無罪。
檢方不服判決,主張意見單實體遭撕毀的瞬間,提案人表達意見的權益即已受損,認為原審認事用法有誤,依法提起上訴。
台中高分院近日審結,法官認為刑法毀損罪保護的是財產法益,該意見單內容早已上傳至社區群組,紙本所有權並不屬於陳姓住戶。
劉女撕毀瑕疵影本、重印的行為,未侵害任何人的實體財產權,也未讓住戶意見無從表達,認定原審判決無罪洵屬妥適,駁回上訴,維持無罪,全案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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