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

57歲蕭薔《瀟灑小姐》火辣熱舞!浪姐「腰精」大秀一字馬、朝天蹬

拿劉邦友血案追訴時效向大法官告狀 她殺台日混血少女聲請釋憲遭打臉

林姓台日混血少女28年前到檳榔攤打工遭殺害焚屍,檢警2020年重啟調查發現是經營檳榔攤的情侶檔潘子鑑、陳諭詩,夥同員工行凶,最高法院依殺人罪判潘子鑑、陳諭詩14年6月徒刑定讞。陳諭詩認為因劉邦友血案才修的追訴權時效,違反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則,聲請釋憲,憲法法庭今就犯最重本刑為死刑之罪的追訴權時效變更案作出憲判字第5號判決,駁回陳女聲請。

本次審查的條文是刑法施行法第8條之2,憲法法庭認為未涉法律不溯既往、信賴保護原則,判合憲,並駁回陳女聲請的裁判憲法審查。

1996年桃園縣長劉邦友等8人遭殺害,案件懸而未破,在追訴權時效將屆滿前的2016年檢調又開始偵查,偵查動作使20年時效延長,而修法又讓已經終結的殺人行為改變追訴權時效。陳女主張有爭議的是高院判決適用的刑法施行法第8條之2,這條規定於2019年5月10日修正的刑法第80條第1項第1款但書施行前,其追訴權時效已進行而未完成者,適用修正後之規定,不適用前條之規定。

陳諭詩主張這條規定有牴觸憲法第7條平等權、第8條人身自由權、信賴保護原則、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則及比例原則等疑義。

1998年12月9日下午,桃園平鎮靠近中山高速公路的一處涵洞草叢遭發現有具女性焦屍,面目全非,檢方相驗後仍無法確認身分;2020年5月,一名男子舉報稱目擊案發經過,檢警重啟調查,確定死者是當時年僅17歲的林姓少女,循線查出潘子鑑(47歲)、陳諭詩(48歲)、員工吳昶弘(45歲)和陳茹華(43歲)所為。

林姓少女當年離家後,受雇於潘子鑑等人合夥經營的檳榔攤,當時潘為義務役軍人,擔心吸毒遭被害人檢舉,同時大家也懷疑檳榔攤營收款短少,是因為林女偷錢,又陳茹華懷疑林女愛上她男友吳昶弘,1998年12月初,將林女拘禁剃光頭髮、痛毆,林女一度逃離被抓回,最後被潘等人持開山刀砍殺、用毛巾絞殺慘死,遺體被載到平鎮焚燒而無法辨識。

潘子鑑、陳諭詩始終否認犯行,一審被依殺人罪判無期徒刑,林姓少女父親上訴請求判死,二審考量案件發生廿多年,當時2人都很年輕、思慮欠周,改判各14年6月徒刑。

案件上訴,最高法院為適用修法前追訴權時效規定的刑事案件,若犯人不明,檢察官勘驗屍體、囑託鑑定死因、死者DNA、指揮警方偵辦、函催解剖鑑定報告等偵查程序,是否是對嫌疑人行使追訴權等法律見解爭議,召開大法庭,最終統一認定仍是行使追訴權。

最高法院審查後認為二審對於潘子鑑、陳諭詩、陳茹華3人的判決,認事用法沒有違誤,且量刑妥適,駁回上訴,維持判潘子鑑、陳諭詩14年6月、陳茹華14年2月徒刑定讞。

陳諭詩認為,被害人被丟棄屍體並焚燒,檢察官在1998年12月10日受理報驗,繼而相驗、解剖屍體,同年月31日送法醫研究所鑑定,因死者身分未明,偵查無法繼續,1999年7月20日簽結。她指追訴權停止期間的法律爭議,經大法庭於2022年3月16日採「肯定說」,但法官郭毓洲(已退休)提出不同意意見書,認為依採否定說,希望大法官詳查、給說法。

憲法法庭表示,追訴權時效的完成,是以國家於一定期間,未對犯罪行為人行使追訴權為構成要件,追訴權時效期間的長短、如何計算的法規如變更,是否屬於真正的溯及適用,應以新法規施行時,犯罪行為依舊法規規定,其追訴權時效是否已經完成,作為判斷標準。立法者鑑於生命法益屬於最重要的基本權利,為因應當時社會變遷與刑事政策需求,針對侵害生命法益的重大犯罪行為,參考外國立法例,於2019年增訂規定,這是立法者為了強化國家對重大犯罪行為追訴處罰、延長國家得行使追訴權期間,所作的立法選擇。

憲法法庭認為新規定只是將行為人本來因為國家追訴權的行使,而受追訴處罰的可能性,加以延續,沒有改變行為人應受國家追訴處罰的狀態,不屬於真正溯及既往的規定。

陳諭詩1998年殺人,扣除時效停止進行期間後,追訴權時效原本到2019年7月17日就會完成,但新規定在陳女時效完成前的2019年5月31日開始施行,從陳女的角度來看,追訴權時效已進行19年多,自然期待追訴權時效即將完成,只要再經過1個多月,國家就不得追訴處罰犯罪。憲法法庭認為這樣的期待不具正當性,欠缺保護價值,高院的判決未違反信賴保護原則。

潘子鑑、陳諭詩等人吸毒怕被檢舉,竟將台日混血的17歲少女絞殺、焚屍,時隔22年、2020年有人檢舉才重啟調查。圖/家屬提供
潘子鑑、陳諭詩等人吸毒怕被檢舉,竟將台日混血的17歲少女絞殺、焚屍,時隔22年、2020年有人檢舉才重啟調查。圖/家屬提供

經營檳榔攤的陳諭詩28年前殺害前來打工的台日混血少女,被判14年6月徒刑定讞,她認為高院判決適用的刑法施行法第8條之2規定有違憲之虞,聲請法規範及裁判憲法審查,憲法法庭今判條文合憲,也駁回裁判憲法審查聲請。資料照片。記者王宏舜/攝影
經營檳榔攤的陳諭詩28年前殺害前來打工的台日混血少女,被判14年6月徒刑定讞,她認為高院判決適用的刑法施行法第8條之2規定有違憲之虞,聲請法規範及裁判憲法審查,憲法法庭今判條文合憲,也駁回裁判憲法審查聲請。資料照片。記者王宏舜/攝影

劉邦友 憲法 最高法院 憲法法庭

延伸閱讀

國安局前組長劉冠軍涉貪逃亡「時效期滿」不起訴 偵查中變價追回1.9億元

國安密帳案 劉冠軍侵占國庫1.9億 因台積、聯電等股票暴漲追回

「女神雕刻師」隆鼻鬧出人命...整形醫師陳威宇賠661萬 二審判決曝光

毒駕撞死人判死? 刑法之思辨

相關新聞

特留分修法 律師指手足「仍可繼承遺產」除非生前做1事

特留分修法,律師王至德在「法老王-王至德律師」臉書粉專表示,最近法務部公告一份修法草案要刪除遺產繼承「兄弟姊妹特留分」的規定,不過好像很多人誤會了,現在法務部要修法的是讓兄弟姊妹不能主張「特留分」,不是讓兄弟姊妹不能繼承,就算修法通過了,「如果你沒有小孩,爸媽也都先過世了,在你過世的時候,你的兄弟姊妹還是可以繼承你的遺產的」。

誆450萬能幫打通關 8旬資深律師夥司法黃牛行騙遭羈押

高齡87歲李姓執業律師涉嫌夥同葉姓男子,向遭法院判刑民眾謊稱,可花450萬元疏通司法關係、協助案件翻盤,待被害人交付款項,案件上訴結果仍遭法院駁回才知受騙。桃園地檢署近來蒐證後展開搜索,查扣葉男的保時捷休旅車及勞力士手錶各1件,李、葉遭法院聲押獲准。

司法新地標要當好鄰居…台北地檢署祭出睦鄰藍圖 爭取里民認同

近年因各類案件及司法保護業務大幅增加,台北地檢署及台灣高檢署辦公廳舍不足,且分散各處,嚴重影響民眾訴訟權,為保障民眾權益,北檢署已奉核定新建辦公廳舍,有償取得位在國軍英雄館旁的基地。未來將可集中辦公,民眾不用往返奔波,且可利用捷運、公車方便洽公,達成「司法便民」目標。

專治不孕症、送子鳥生殖中心爆手術室裝攝影機 總院長30萬交保

國內知名不孕症機構、送子鳥生殖中心總院長賴興華,被控在手術室裝設攝影機,導致病患在不知情下遭拍攝身體隱私,台北地檢署今天搜索約談賴興華、資訊室主任張婦到案,檢方訊後依妨害性隱私、妨害秘密與違反個資法3罪,諭令賴興華30萬交保、張復5萬交保。

防疫「隱形冠軍」銀泰佶吸金第3波搜索 約談地下盤商特助追上游

防疫產品「隱形冠軍」銀泰佶聯合生技公司,被控利用「印股票換鈔票」吸金4億元,台北地檢署先前發動2波搜索,聲押負責人林室融獲准,調查局為追查當初販售股票的地下盤商,今天執行第3波搜索行動,約談盤商特助李順榮等3人到案,詢後移送地檢署複訊,持續追查盤商上游。

影/知名送子鳥生殖中心爆手術間裝攝影機 檢警搜索約談總院長到案

國內知名不孕症機構、送子鳥生殖中心,被警消執行「偷拍聯合稽查」專案勤務時,發現手術間有攝影設備遭拆除痕跡,台北地檢署日前搜索約談台北院區負責人謝佳琳、現場經理林千洧到案,訊後各以20萬交保;檢方查出,當初下令拆除動作的是新竹院區總院長賴興華,今指揮中山分局發動第2波搜索,約談賴興華與資訊主任張復到案,稍早移送北檢複訊。

udn討論區

0 則留言
規範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