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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聯移工當車手落網後態度差又不願賠錢 法院判8年9月

越南籍範姓(譯音)失聯移工擔任詐騙集團車手,去年兩個月內跑遍彰化縣和美與鹿港兩鎮多家ATM提領被害人匯款,每筆2萬5千元至9萬元,範男被捕後延長羈押才承認當車手。彰化地方法院審結,認為他犯後態度不算特別好且未賠償被害人損失,被判應執行有期徒刑8年9月。

判決書指出,範男民國108年來台,工作一年半後失聯,去年加入詐欺集團當車手,提領被害人血汗錢轉交收水手製造金流斷點。他加入的詐團在網路社群和通訊軟體平台刊「邀約砲」、「解鎖見面權限」、「付費即可交換色情影片」等廣告,強調高獲利、在家輕鬆兼職,誘騙被害人匯款指定人頭帳戶。

範男接受指示,兩個月內到鹿港、和美兩鎮多家超商和金融機構的ATM,提領42名被害人投資、購買觀看權限、家庭代工等匯款。有被害人驚覺受騙報案,警方循線逮捕範男,累計他提領87萬309元,被依詐欺罪嫌移送偵辦。

彰化地院審理,範男起初不吐實,延長羈押才勉強承認概括犯行不諱,犯後態度不算特別好,且未賠償被害人損失,各罪行被判1年1月到1年9月,合併應執行有期徒刑8年9月,諭知刑期執行完畢後驅逐出境。

彰化地方法院認越南籍範姓移工的犯後態度不算特別好,且未賠償被害人詐騙損失,判處合併應執行8年9月。記者簡慧珍/攝影
彰化地方法院認越南籍範姓移工的犯後態度不算特別好,且未賠償被害人詐騙損失,判處合併應執行8年9月。記者簡慧珍/攝影

被害人 提領 失聯移工 車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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