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

林志玲父親節曬帥兒照!墨鏡特效遮不住 完美基因神複製帥出新高度

永和豆漿創始人林炳生病逝享壽70歲 訃告稱「是照亮別人的燈塔」

白海豚颱風來襲 連江縣明日停班停課

小琉球男欠款120萬遲未繳 屏東分署跨海執行決定分期償還

屏東縣琉球鄉一名男子經營的商號營運不佳、民宿也歇業,他從2021年起至積欠牌照稅、牌照稅、勞健保費、交通罰鍰、空汙罰鍰等累欠120萬元,遭移送行政執行署屏東分署,承辦執行官多次到小琉訪查,終於遇到這名男子,才決定先繳45萬元,剩下的決定用分期償還。

屏東分署指出,這名男子長期住在離島且經常未在商號出現,讓案件執行困難重重。為掌他的實際經營狀況及資產變化,承辦同仁多次搭船到小琉球,實地訪查商店與民宿位置,確認其營業情形與執行可行性。

屏東分署表示,經多次現場查訪與查調財產,最終成功找到了這名男子,他當場坦言,原經營的民宿早已歇業,商店也因競爭者增加與成本壓力,加上前幾年疫情影響旅遊產業,營運狀況不如以往,才會導致健保費、勞保費長期未繳,目前考慮委請會計師辦理商號歇業手續,減少虧損並重新規畫個人財務

承辦執行官跟這名男子說明行政執行程序與責任義務後,男子表示,願意先就其個人名下所積欠的健保、勞保與罰單,先行繳清45萬元欠款,並承諾針對所屬商號將主動提出分期繳納申請,依規定分期履行。

屏東分署表示,本案歷經多次跨海執行,雖然舟車勞頓,仍堅持依法行政與公正執行,最終促成義務人理解並主動繳納,避免更嚴重的強制程序,呼籲民眾應主動繳清應繳稅費,若有經濟困難時,可向分署申請分期,切勿心存僥倖,以免財產遭查封扣押。

行政執行官多次前往小球球訪查。圖/屏東分署提供
行政執行官多次前往小球球訪查。圖/屏東分署提供
住在小琉球男子欠款120萬元遲未繳納,經行政執行官說明後,決定先繳納個人名下的積欠勞健保費與罰單,繳清45萬元欠款。圖為示意圖。圖/屏東分署提供
住在小琉球男子欠款120萬元遲未繳納,經行政執行官說明後,決定先繳納個人名下的積欠勞健保費與罰單,繳清45萬元欠款。圖為示意圖。圖/屏東分署提供

屏東縣 勞保費 健保 民宿 小琉球 財產 財務 繳稅 資產

延伸閱讀

男搭東琉線到小琉球旅遊 實名制查核發現竟是竊盜通緝犯

小琉球搭船實名制識破可疑乘客 揪出通緝犯

小琉球旅遊因行車糾紛 潛店民宿老闆逼大學生下跪 事後道歉了

影/小琉球玩SUP海流將12人帶至外海 安檢所守望發現異狀急救援

相關新聞

華訊綠能充電樁投資攏系假!吸金1.9億 總裁潛逃、執行長聲押禁見

華訊電能公司被控利用世貿中心加盟展機會,抑或是臉書廣告,要民眾投資「FAFAGO綠能充電樁」,2年內吸金1.9億,調查局機站昨天搜索約談14人到案,由於總裁「陳建寰」逃亡,台北地檢署清晨依違反銀行法罪聲押禁見執行長謝博鈞等3人。

毒駕男撞斷所長腿拎水果探病 家屬嚇「我們無福消受」

彰化縣埔鹽分駐所所長陳國銘日前查緝毒品犯,遭施姓男子疑毒駕並倒車輾斷其雙腿,導致右腿髕骨粉碎性骨折,彰化地院裁定施男「無保請回」,檢方準備抗告。陳國銘目前住院治療,但陳的女兒昨晚在Threads發文揭露施男竟不請自來,突然拎著水果禮盒直闖父親病房,讓家人相當恐懼中

獨/東港安泰醫院大火奪9命 屏檢重啟偵辦後起訴蘇清泉等4人

屏東東港安泰醫院2024年10月大火釀9死,燒出醫院多處違建、申報不實,屏東地檢署依過失致死等罪嫌偵辦醫院創辦人、立委蘇清泉等人,2025年8月屏東地檢署緩起訴處分,高檢署高雄分署審查認為不妥,去年10月撤銷緩起訴發回屏檢重啟偵辦。屏檢歷時約8個多月偵辦,2日偵結公告,依違反建築法、過失致死等罪嫌起訴蘇清泉、蘇的胞兄蘇威菘、水電設備士鄭男、安檢師郭男共4人。

獨/歌手邱軍酒駕撞死人判10年 法院「防逃」限制出境出海8月

歌手邱軍涉嫌酒後駕車肇事逃逸並致人於死,基隆地院國民法庭4月29日判處邱軍應執行有期徒刑10年。基隆地院法官認為,邱軍犯罪嫌疑重大,有相當理由足認有逃亡之虞者,裁定自5月26日起,限制出境、出海8月。

顏寬恒被控詐領108萬助理費判刑7年10月 最高法院今撤銷發回更審

國民黨立委顏寬恒被控沙鹿莊園豪宅竊占國有地、假買賣及詐領助理費,一、二審認定詐領108萬元、豪宅假買賣,依貪汙治罪條例維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判顏7年10月徒刑,最高法院今撤銷原判決,發回台中高分院更審。

8連霸南市女議員蔡淑惠被控詐領助理費 二審仍判2年可緩刑

8連霸國民黨台南市議員蔡淑惠遭控與前夫、胞姊等3人涉詐領助理費533萬餘元,4人皆認罪也繳回不法所得,一審判刑2年、緩刑5年,檢方上訴認她對案情稱不知情,原審認其自白有誤,她哽咽落淚,稱聘用助理均交服務處人員處理,她對細節不曉得,台南高分院今上午宣判,上訴駁回。

udn討論區

0 則留言
規範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