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

Live/尼克維持攻守紀律 第三節對馬刺84:75擴大領先優勢

影/高雄某國小資深教師墜樓亡!追思會上胞妹哽咽追憶:最好的哥哥

「太陽花女神」劉喬安疑涉運輸古柯鹼來台 今遭羈押禁見

「太陽花女神」劉喬安身背5地檢署通緝潛逃美國7年,4日遭遣返回台後由刑事局移送新北地檢署歸案。由於她所涉為運輸一級毒品古柯鹼來台重罪,加上潛逃多年,檢察官複訊後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新北地方法院今天裁准。

新北檢表示,劉女經檢察官訊問後,依涉犯毒品危害防制條例運輸第一級毒品罪嫌,犯罪嫌疑重大,所犯為最輕本刑5年以上有期徒刑重罪,且有逃亡、勾串共犯、證人之虞,有羈押之必要,因此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

相關判決指出,劉喬安涉嫌在2021年10月間,在美國與一位名叫「Kenny」的身分不詳人士,將590克的古柯鹼混在蠟燭、衣服、鐵盤之中,利用國際快遞寄送毒郵包自美入台。

過程中,共犯楊姓男子利用不知情的陳姓男子持有的手機門號,登錄「EZ WAY易利委」通關,最後毒郵包由共犯謝姓女子委由人頭出面代領。毒郵包入境前,隨即遭關務署台北關察覺有異開箱查驗,並函請調查局循線偵辦、監控,最後趁謝女及向謝女購買古柯鹼的張姓男子現身領取郵包時當場逮捕。

事後,謝女因供出上游劉喬安,最終獲減刑依共同犯運輸第一級毒品罪判刑7年;共犯楊男判刑9年;共犯張男判刑8年。謝、張2人供稱,在接洽購買古柯鹼時,多次與劉喬安透過即時通訊軟體Facetime和Line聯繫運毒進度,劉涉案事證頗為明確。

※ 珍愛生命,向毒品說 NO!毒品危害防制諮詢專線 0800-770-885

「太陽花女神」劉喬安潛逃美國7年昨遭遣返回台歸案,因涉及一起運輸古柯鹼毒郵包來台案件,將移送新北檢複訊。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太陽花女神」劉喬安潛逃美國7年昨遭遣返回台歸案,因涉及一起運輸古柯鹼毒郵包來台案件,將移送新北檢複訊。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劉喬安 毒品 刑事局

延伸閱讀

誆450萬能幫打通關 8旬資深律師夥司法黃牛行騙遭羈押

多刀砍死竹南郵局司機 檢方複訊凶嫌聲請羈押

律師涉案!收錢稱可疏通法院 司法黃牛詐450萬遭桃園地檢起訴

嘉義女涉毒駕擦撞 到案語無倫次快篩陽性遭收押

相關新聞

「太陽花女神」劉喬安疑涉運輸古柯鹼來台 今遭羈押禁見

「太陽花女神」劉喬安身背5地檢署通緝潛逃美國7年,4日遭遣返回台後由刑事局移送新北地檢署歸案。由於她所涉為運輸一級毒品古柯鹼來台重罪,加上潛逃多年,檢察官複訊後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新北地方法院今天裁准。

高雄連環分屍案 張介宗遭判3個死刑

震驚全國的高雄連環分屍案,經高雄地院國民法庭十天密集審理,昨下午四時一審宣判,認定涉案人張介宗接連殺害、肢解大嫂等三名婦人,依三個殺人罪、損壞及遺棄屍體等罪,全案判處他三個死刑,褫奪公權終身,仍可上訴。

毒酒駕氾濫…台南市警局首度公開毒酒駕30名累犯高清、無碼照

繼台中市警局臉書公布毒酒駕累犯高清、無碼照,台南市警局配合交通局交通事件裁決中心毒酒駕及拒測累犯資訊公開作業,依法公布首波30名累犯姓名及照片,包括毒駕2人、酒駕28人,希望藉由資訊公開及社會監督力量,提高違規者警惕效果。

影/通緝犯在苗栗竹南駕車被盤查 心虛逃逸仍被逮還吃上48張交通違規

46歲顏姓男子昨天駕駛小貨車行經苗栗縣竹南鎮明勝路一帶時,被巡邏員警發現可疑,上前攔查盤檢,顏男起初配合,但警員要 求查對身分時,他神色緊張並趁隙駕車逃逸,警方一路追緝,最後在頭份市八德二路一處巷弄成功逮捕,查出他是雲林地檢署發布的殺人未遂通緝犯,將他帶回調查。

台中連傳2男吸「喪屍煙彈」毒駕 BMW撞爛、車頭卡橋墩...恍惚到不行

全國嚴格取締毒駕,各地檢署也積極聲請羈押,但毒駕人口仍有恃無恐,台中市西區、南屯區昨再連續傳出2件吸食俗稱「喪屍煙彈」依托咪酯肇事,其中1人開車自撞橋墩,另1人撞爛路邊車,落網後均呈現精神恍惚,警方都依公共危險現行犯逮捕,檢方也預計聲押。

毒駕零容忍嘉檢新制預防性羈押奏效 7名累犯全遭法院裁押

為遏止毒品駕車危害公共安全,強化道路安全防護,嘉義地檢署落實台灣高等檢察署推動的「全國遏止毒駕危害專案」,針對毒駕慣犯採取強力執法作為。自5月26日高檢通函各地檢署,要求對符合條件的毒駕案件積極聲請「預防性羈押」後,從上月至今,嘉檢已聲押7名毒駕累犯,全部獲法院裁准羈押。

udn討論區

0 則留言
規範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