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榮代刀案後…衛福部頒布指引 業代「有條件」進手術室、不得做治療

台中榮總神經外科醫師楊孟寅、鄭文郁涉手術室代刀醜聞,遭台中地檢署依違反醫師法、詐欺取財等罪起訴,建請從重量刑,另三名醫材廠商人員一併被訴。衛福部醫事司也頒布醫療機構就醫療器材商人員進入手術室管理指引,不僅針對醫療器材商人員身分有嚴格規範,且進入手術室有不得涉及診斷、治療、護理等,另需應定期接受醫療機構或認可機構訓練,取得合格證明。
中榮神經外科團隊爆發手術室代刀醜聞,由醫材廠商執行電燒止血、抓取病患組織、植入螺釘等核心醫療行為,還申請健保費用,廠商另支付涉案醫師公關費。中榮神經外科醫師楊孟寅、鄭文郁涉手術室代刀醜聞,遭台中地檢署依違反醫師法、詐欺取財等罪起訴,建請從重量刑,另三名醫材廠商人員一併被訴。
檢方調查,2人自2023年起,為圖勞務便利並鞏固與廠商合作關係,執行脊椎手術時,放任不具醫師資格陳姓、林姓廠商人員代為電燒止血、抓取組織、植入螺釘等核心醫療行為,並詐領健保及病患自費款共196萬元。廠商配合代刀,目的在促銷自家醫材,並將銷售額2至3成以「公關費」回饋2名醫師,形成醫師掛名、廠商執刀、私下分利模式。
事件引發外界譁然,衛福部醫事司8月3日頒布醫療機構就醫療器材商人員進入手術室管理指引,指引包含以提供醫療器材相關軟硬體操作說明、規格參數技術諮詢或故障排除為限,不得涉及診斷、治療、護理或其他應由醫事人員親自執行醫事專業技術。
也不得有不正當利益輸送或違反利益衝突迴避情事;恪遵醫療法、醫療器材管理法、個人料保護護法、醫療機構醫療隱私維護相關規定及其他法令規範;不得直接接觸病人或操控直接作用於病人醫療器材、下達醫療指示或其他任何直接涉及病人處置行為。
針對醫療機構,應訂定手術室管理規範,包括醫材商進入手術室,應符合臨床必要性,以最少人數、最短時間、最低干擾病人照護與手術流程方式進行;手術醫師或單位,應提出申請,敘明進入目的、支援內容及必要性,經主管審查核准使得進入;團隊也應確認醫材商身份及資格,詳實紀錄姓名、所屬單位、進出時間、支援內容等,相關紀錄至少保存3年。
此外,醫材商人員應定期接受醫療機構或認可機構2小時以上訓練,並取得合格證明,其訓練課程包括手術室感染管制、病人安全及隱私維護。進入手術室,應全程佩戴識別證,穿著與手術團隊明顯區隔的服裝、髮帽或隔離衣。
醫事司副司長劉玉菁表示,指引主要針對醫材商進入手術室能做的事情有哪些,並要求醫療機構要做好內控管理,因此各醫療機構要自己訂定手術室的管理規範,並定時要查核並留下紀錄。
劉玉菁說,醫療器材商人員違反本指引或醫療機構手術室管理規範者,醫療機構應立即中止其支援行為,並依情節輕重,限制其日後進入手術室;其涉有違反醫療法、醫師法、 個人料保護護法或其他相關法規者,應通知相關主管機關或由主管機關移送司法機關辦理,將依規定做後續相關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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