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

陳國君請辭悠遊卡總座…操盤蔣萬安選戰?競辦證實:今起接任顧問

恐無緣參戰竹北市長?李貞秀是否具參選資格 選委會預計明天揭曉

語出驚人!川普喊維護安全「付出代價也值得」 可讓伊朗摧毀這2座美國大城

生前二年贈與免稅 有條件

被繼承人死亡前二年內,將財產贈與配偶、子女等特定親屬,原則上仍要併入遺產課稅。不過,財政部南區國稅局表示,如果贈與後雙方的配偶或親屬關係,在被繼承人死亡前已消滅,例如兒子與媳婦離婚,先前贈與媳婦的財產,就免再併入遺產總額課稅。

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5條規定,被繼承人死亡前二年內,贈與配偶、依《民法》規定的各順序繼承人,以及各順序繼承人配偶的財產,視為被繼承人遺產,死亡後仍須併入遺產總額計算遺產稅。

不過,是否需要併回遺產,還要看被繼承人死亡時,與受贈人之間的身分關係是否仍然存在。如果雙方原有的配偶或親屬關係,在被繼承人死亡前就已消滅,先前贈與的財產,就不必依這項規定併入遺產。

舉例來說,老陳在2026年9月1日死亡,他曾在2024年10月15日將一棟房屋贈與媳婦小美,但小美已在2025年6月1日與老陳的兒子阿明離婚。由於老陳死亡時,小美已不再是老陳的媳婦,不具「繼承人之配偶」身分,因此先前贈與小美的房屋,雖然發生在死亡前二年內,仍不用併入老陳的遺產總額課稅。

另一種情況是兒子比父親更早死亡。假設阿明在老陳之前過世,阿明與小美的配偶關係自阿明死亡時消滅;等到老陳死亡時,小美已非老陳各順序繼承人的配偶,因此老陳先前贈與小美的房屋,同樣不用併入遺產總額。

國稅局提醒,死亡前二年贈與財產,是否須併入遺產,除了確認贈與時間及對象,也要留意被繼承人死亡時,與受贈人之間的身分關係是否仍存在,釐清稅務申報規範,以保障自身權益。

免稅 國稅局 遺產稅

登入後開始簽到

您即將前往會員中心
登入簽到送 LINE POINTS 🪙

延伸閱讀

台籍夫過世...中國、台灣都留遺產!律師:陸籍妻拿不到這筆不動產

一個動作讓地價稅差5倍!9月22日最後一天快檢查

婚前約定外遇就淨身出戶?預立離婚條件效力存疑 律師:財產約定應分開看

長輩過世直接領存款恐坐牢!地政士:繼承少做1步節稅都變課重稅

相關新聞

正確申報進口貨物完稅價格 基隆關:善用估價預先審核

基隆關6日表示,納稅義務人如對進口貨物交易過程中所支付各項費用應否計入完稅價格存有疑義,可善用進口貨物估價預先審核機制,以利正確申報,保障自身權益。

土地種竹筍45年、也拿到農用證明!爸爸贈女兒仍被課百萬贈與稅

土地長年拿來種竹筍,也取得土地作農業使用證明書,贈與給女兒卻不一定能免贈與稅。一名爸爸將高雄一筆土地贈與女兒,申報時主張適用農地贈與免稅優惠,沒想到國稅局仍按土地公告現值約2,040萬元計算,課徵贈與稅182萬餘元。爸爸不服,認為土地多年來都作農業使用,還有農用證明,為何還是不能免稅?

股票早就賣掉了 媽媽過世後7,500萬股票為何仍算遺產?

一名母親生前陸續將手中股票賣給自己與女兒成立的投資公司,股票名義上早已移轉,沒想到過世後,國稅局卻認定這些交易只是形式上的安排,將其中62.9萬股、價值約7,505萬元的股票重新計入遺產。家屬不服,主張投資公司與母親是不同法律主體,股票既然已經出售,就不該再算進遺產,但財政部最終仍駁回訴願。

非健保醫院認定 年底前申請

非健保特約診所注意,今年度申請財政部認定「會計紀錄完備正確」期限至12月31日止。經認定後,民眾支付的醫療費,可依規定列報醫藥及生育費扣除額;業者自認定年度起三年內,原則上也可採書面審核,免列入選案查核對象。

7-8月發票 17人中千萬

財政部昨(5)日公布今年7-8月期統一發票中獎清冊,1,000萬元特別獎共開出17張,有兩張僅花費10元就中大獎,一張是Uber處理費,另一張是在台南鹽水全家便利商店購買飲品。

雲端發票比率逾68% 新高

財政部推動雲端發票,財政資訊中心昨(5)日表示,截至今年8月,國人使用載具儲存雲端發票比率已超過68%,再創新高。

udn討論區

共 0 則留言
規範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