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事會議小案大辦、濫訴爭議 人本籲設第三方機制執行調查

立法院教育文化委員會日前退回教育部函送備查高中以下教師解聘辦法、考核辦法部分修正條文,並要求教育部兩個月內提出修正版本。人本教育基金會今偕同學生、家長團體召開記者會,高呼「師生權益都保障」、「制度程序正義要保障」,呼籲應提升層級,設立第三方的調解中心,脫離學校由機構執行分流、調查。
人本教育基金會執行長馮喬蘭表示,光侷限於校事會議的存廢討論,不足以面對真實困境,如校事會議即便建議解聘,但教評會最終仍未做出相應的議處,或由教評會淡化處理,因此建議需要第三方機制,跳開「校」層級,不讓學校文化影響也不讓老師為難。
馮喬蘭說,建議各級主管機關運用行政法人模式,聘請專職調查人力,並由中央主管機關規定考核資格與訓練。由第三方機制設立標準、建立分流機制,以實質傷害、嚴重違背專業倫理、明顯教學不力作為分流標準,達成任一項門檻,案件即交由第三方機制調查,並將結果送主管機關處置。
馮喬蘭也表示,教育部應分析目前既有校事會議報告,找出大案小辦、小案大辦與不合理案件的比例,並行程案件篩選、分流的具體樣態和細節指引。
不會教小孩行動聯盟常務理事諶淑婷則表示,日前監察院調查才指出,即便是達到嚴重霸凌、體罰等程度足以解聘案件,仍有約5成最終僅由教評會給予申誡以下處分,代表校事會議也許不夠周延,但不能直接取消,而是要思考替代方案。
諶淑婷認為,確實需要第三方的地區調解與調查中心,設有培訓完畢的專職調查人員,突破現行調查人員均為兼職、能力落差大的狀況。第三方中心也可以身兼溝通、調查等任務,小事先藉由親師溝通化解,重大案件再由第三方單位啟動調查。
國教行動聯盟理事長王瀚陽建議,主張修制度而非廢制度。可建立三段式的分流,親師生爭議先由校內溝通處理;涉及違失但未達重大程度,依照明確標準進入考核與輔導;涉及重大體罰、霸凌或不適任疑義,則交由獨立的外部機制調查。
台灣青年民主協會理事長楊姿潁則表示,校園現況是老師擔心制度被濫用、學生擔心聲音沒被聽見、行政憂心承受太多庶務壓力。對此,支持檢討制度與轉型,建立更透明的第三方機制,唯有讓程序標準一致,才有辦法保障教師專業、正當程序與學生受教權。再者,教育政策不應被政治化,不應變成團體間的對立,需要更多專業、證據而非情緒煽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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