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營揭徐佳青帶兒登東沙 監院開罰
僑委會委員長徐佳青近期捲入「假考察真觀光」爭議,民眾黨立法院黨團昨天再揭露,徐佳青擔任正、副委員長以來,五年花費個人旅費二三○○萬元,考察行程大幅灌水;此外,徐佳青為帶不符合資格的未成年兒子登東沙島另辦活動,涉違反利益迴避規定,要求立即下台。
徐佳青昨晚回應表示,差旅行程安排、出國報告皆依相關規範,且以撙節開支、服務最多數僑民為目的。
民眾黨立院黨團總召陳清龍表示,徐佳青自二○二二年至今年共出國四十七次,在國外時間共有五六二天,花費公帑二三八三萬元;僑委會出國預算五年共計九二六八萬元,徐佳青出國的費用就占了近四分之一,每年有三分之一時間在國外。
陳清龍說,「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因公派員出國案件審核要點」中指出,公務出國應力求人數、天數精簡,且除非必要,三年內不宜重複安排相同考察計畫。
陳清龍舉例,二○二三年五月至七月,徐佳青一人獨遊六國,卅六天花費一二六萬元,然而中途五月卅一日至六月四日卻排休假,已經出國考察卻排休,難道是去度假?這五天是否有領出國日支費,徐佳青應說清楚。
陳清龍再指,二○二四年十一月,徐佳青花費六十三萬元去美國考察十五天,二○二六年二月至三月,徐再度赴加拿大、美國、澳洲、紐西蘭,花費八十一萬元,不僅違反行政院規定「三年內不要有相同計畫」,其中二月十六至十九日適逢春節,徐佳青竟就地在美國休假。
民眾黨團主任陳智菡指出,二○一一年起,海委會與海巡署例行舉辦「東沙生態體驗營」,參加資格為本國籍大學生或教師;因徐佳青兒子未滿十八歲不具資格,徐就與海委會、海巡署與僑委會另外舉辦「僑青東沙生態體驗營」,整場活動根本是為兒子打造的特權之旅,二○二五年辦完一次後就再沒辦過。
陳智菡說,事件去年遭揭露時,徐佳青第一時間否認,監察院經調查後,於今年六月十七日完成裁處,依「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六條開罰。
徐佳青表示,她出國差旅期間的休假,皆未請領日支費;至於兒子部分,僑委會基於尊重行政立法職權,對於非立委所提出與事實不符的錯誤質疑,不予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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