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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癌油風波延燒…威加苦茶油拿不出證明 北市衛生局重罰300萬元

致癌油風波延燒,台北市衛生局今點名威加公司,標榜苦茶油產品是採用阿里山小農苦茶籽製造,卻無法提供相關證明文件,因此依食安法重罰300萬元罰鍰。另,衛生局啟動第3波擴大抽驗各類油品,品項包含北市農友自製苦茶油、超市、賣場、便利商店等。
衛生局指出,北市威加公司對外標榜案內產品「在地金花小菓苦茶油」、「高仰三苦茶油」是採用阿里山小農苦茶籽製造,但衛生局調查時,業者僅提出採購代理人所提供的苦茶籽採收照片、影片作為佐證資料,無法提出具體證明與案內產品所使用的原料具有對應關聯性,也無法據以確認,該批苦茶籽確實供案內產品製造使用。
衛生局說,威加公司對其販售產品負有管理、驗收及品質把關責任,卻未能提出相關證明文件,衛生局依食安法第47條第12項提供資料不實重罰300萬元罰鍰。
另外,衛生局提及台南市「聚興製油工廠」販售「東山苦茶油」檢出苯駢芘不符規定,是「聚興製油工廠」向嘉義市「源發製油工廠」購買苦茶油分裝販售,經嘉義市衛生局調查,該苦茶油是向北市「緯承實業股份有限公司」購入。
衛生局表示,經連日至「緯承實業股份有限公司」稽查,油品部分北市已移請代工廠所轄衛生局釐清製程。緯承公司另售出苦茶籽予桃園、雲林、屏東等業者,北市衛生局也已通知前述所轄衛生局協助確認相關製程是否符合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相關規定,保障國人飲食安全。
衛生局強調,鑒於近期各衛生單位及業者自主通報陸續有苦茶油檢出苯駢芘超標事件,北市衛生局為保障消費者飲食安全,啟動第3波擴大抽驗,針對北市製造業如農友自製苦茶油、超市、賣場、便利商店、生活百貨、有機食品行等實體通路、網路購物平台、新聞事件產品等各類油品加強抽驗。
針對大豆榨油後的豆粕是否殘留苯騈芘,產業局及動保處將針對農民當作基肥使用的豆粕及市售飼料抽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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