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

LINE隔2個月又故障!不能傳訊、官方後台當機 網苦笑:小編下班囉

6縣市有感!16:41發生規模4.5地震 最大震度高雄3級

遭指公器私用 徐佳青否認濫用公帑:家人自費搭機看我是基本人權

配息收益是假的!銀行理專挪用客戶申購基金款項還債 侵吞1.8億

理專因個人投資失利,竟將客戶申購基金的錢挪來還債。示意圖/AI生成
理專因個人投資失利,竟將客戶申購基金的錢挪來還債。示意圖/AI生成

李永然律師

俗云:「人為財死、鳥為食亡」,「錢財」雖甚誘人,但必須取之有道,其正當途徑則是透過勞務賺取或理財增值,絕對不能因「貪財」而不擇手段。

由於世風日下,社會上「炫富」者甚多,有些人見之羨慕不已,但卻不循「正道」去賺取,這些行為當然是屬於透過「身體」為「盜取」之「惡行」,除在因果律須承擔惡果外,這些行為也是國家法律所不容,茲先舉三個案例說明。

【案例一】以買賣靈骨塔為餌,詐財1.5億餘元

民國112年6月9日自由時報報導:在新竹有張姓、徐姓等十八人共組「詐欺犯罪組織」,涉嫌以買賣靈骨塔位為幌子,詐騙被害人得手約一億五千餘萬元,台灣新竹地方檢察署偵查終結,將張男等十八人以涉犯《組織犯罪防制條例》、《刑法》加重詐欺等罪嫌提起公訴,並請求法院刑事庭「沒收」已扣押的犯罪所得。

《防騙不能等──守住錢財與房產的關鍵法律書籍》
《防騙不能等──守住錢財與房產的關鍵法律書籍》

【案例二】公司女會計,侵吞公司2736萬元

民國112年6月19日自由時報報導:新竹一家五金工廠的呂姓會計兼出納職務,進公司不久就利用老闆對她的完全信任,趁管帳又管錢的機會,在公司貨款差額上動手腳盜領公款,事後食髓知味,還大膽偷開老闆的「支票」,並侵吞自客戶處收到的貨款,總計六年多共A走工廠高達二千七百三十六萬元。

呂姓女會計已觸犯《商業會計法》主辦會計人員將不實資料記入帳冊罪、《刑法》行使偽造有價證券罪、偽造文書罪、業務侵占罪、詐欺取財罪等;台灣新竹地方法院刑事庭法官將之判處有期徒刑八年六個月,並沒收犯罪所得二千七百三十六萬元。

【案例三】銀行理專A四十一名客戶,侵吞高達一億八千餘萬元

民國112年6月29日自由時報報導:玉山銀行潘姓理專因投資失利,竟挪用客戶「申購基金的款項」來還債,還製作「不實的取款憑條」和「假的配息收益」取信客戶,檢調共查出四十一名客戶受害,金額高達一億八千餘萬元。

由以上三個案例,犯罪的行為人均基於「貪財」,或「詐」或「盜」他人的錢財,導致遭到檢察官進行犯罪的追訴,進而到法院由法官依據《刑法》或《組織犯罪防制條例》、《商業會計法》中相關的法律規定,進行論罪科罰,並「沒收」犯罪所得。

(本文作者李永然律師為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所長)

全文請見永然文化出版之《防騙不能等─守住錢財與房產的關鍵法律書籍》

登入後開始簽到

您即將前往會員中心
登入簽到送 LINE POINTS 🪙

相關新聞

購物車藏安全玄機! 頂級超市加深車身防摔落、極致細節讓同行看傻

帶小孩逛賣場,最怕孩子在購物車上亂動翻落!很多超市頭痛不已,這家頂級賣場卻用輕鬆拆解危機,從一輛購物車的玄機到標籤上的一行小字,看懂頂級服務如何把顧客沒說出口的焦慮…

47分鐘送2單就超時!他親身體驗外送才懂:月入過萬全靠「不看地圖」

「大不了就去送外送!」這句話你也說過嗎?他在颱風天挑戰47分鐘連送2單,結果死巷封路、跑錯大樓狼狽超時!這才驚覺:連送7單的破萬高手從不…

史上最大變革工程!動員12國、3億人換錢 揭密歐元「零失誤」奇蹟

要讓12個國家、超過3億人同步改變每天使用的錢包,這需要多精密的計算?發行520億枚硬幣、回收千億舊鈔,歐元誕生不只是政治壯舉,更是一場籌備20年的專案管理奇蹟!在歐洲聯盟逐漸分歧的今天,...

百頁報告沒人看!大企業改用「極簡專案法」:14個關鍵看清冰山全貌

你以為專案管理只是工程研發或百頁報告?其實連約會、婚禮都在它的範疇裡!百頁計畫書沒人讀,頂尖企業正看清隱藏冰山。當未來的執行長都在學習如何「賣專案而非賣產品」,這場席捲全球商學院的革命,你跟上了嗎?…

砸千億95%打水漂!MIT揭企業AI致命傷:問題不在技術,是用錯了

企業砸下高達400億美元導入AI,為何MIT最新研究卻發現95%的試行專案毫無獲利?當大家著迷於一個下午生出30個新專案,AI非但沒解決問題,反而加速耗盡人力與預算!專家示警:…

小時候的「扮家家酒」竟是神級學習法?讓AI當學生,逼出你的思維盲區

小時候我們拿粉筆在黑板前扮家家酒,竟是世界上最強大的學習法?為什麼我們總以為自己讀懂了,開口卻漏洞百出?現在你有了一個永遠在線、甚至會刁鑽挑刺的「AI學生」。翻轉傳統輸入模式,…

udn討論區

共 0 則留言
規範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