端木正涉柯文哲案全認罪 律師駁「惡性重大」拚減刑:算便宜行事

聯合報 記者謝亞庭/台北即時報導

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涉政治獻金等案,一審遭重判17年;其中,會計師端木正因政治獻金登載不實,也遭判刑1年。全案上訴二審,台灣高等法院今日開庭,端木全盤認罪且不爭執證據能力,但欲爭取減刑或緩刑,強調檢方指控所稱「惡性重大」言重,頂多算是便宜行事。

調查指出,柯文哲任職於台北市長期間,涉嫌收受威京集團總裁沈慶京210萬元賄賂,推進京華城案「準用」都市更新條例容積獎勵項目,違法獲取20%容獎;另於擔任民眾黨主席時,設立木可公司侵占6834萬餘元政治獻金,並挪用眾望基金會827萬公款。

其中,端木正自2023年5月20日起受柯文哲競總委託,每月收受7萬元薪水協助辦理政治獻金申報業務,竟配合登載不實資料,明知相關帳目未附有支付憑證,仍向監察院出具查核報告,前後申報8筆虛偽交易。

端木一審否認犯行,被依偽造文書罪判刑1年。案件進入二審,他改口認罪,強調僅針對量刑部分上訴,承認檢方起訴的所有事實和法條,也不爭執證據能力,請求法院從輕量刑,給予得易科罰金之刑或緩刑,另希望與其他被告審判分離。

高院今日開庭行準備程序,端木幾乎沒有發言,全程請律師代打。他的律師指出,端木之所以會不實登載,是因監院當時以帳目對不上為由催促補正,且有黨部木可負責人李文娟、競總財務人員何璦廷承諾事後補上憑證,才先行處理。

端木的律師指出,原審引用端木的助理陳韋瑄證詞、事務所員工戴佳慧的LINE對話紀錄,包括「端木來了很認真在做假的差額要上傳」、「端木只想競辦不要再煩他」、「一整個感覺之後要去調查局」等語,以此作為量刑參考,然而戴未參與申報流程,所言純屬臆測。

端木正律師也認為,檢方偵查期間曾問說「他們(即端木正、李文娟等)怎麼處理收支不平衡問題?」陳回說「不知道」、「我們懷疑他做了什麼調整」,原審卻忽視「懷疑」2字,將所有不利因素歸因於端木,據此審酌量刑,顯然與事實不符。

律師說明,端木正認罪是因為他作為一名會計師,不該在沒有憑證的情況下登錄帳目,但檢方所稱端木「惡性重大」實屬言重,頂多算是信賴競總人員所述,便宜行事。

庭訊歷時約50分鐘結束,法官庭末諭知候核辦,至於端木案情部分是否分開審理,合議庭將再考量。庭後,端木面對記者詢問「分開審理是因為不想看到柯文哲嗎?」他全程低頭不語,快步離開法院。

端木正二審全認罪,請求法院減刑或緩刑,今日赴高院出庭低頭不語。記者謝亞庭/攝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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