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逆轉!史上最大獄政弊案 王令麟、北監前副典獄長二審全部無罪

聯合報 記者林孟潔/台北即時報導

東森集團總裁王令麟被控行賄台北監獄前副典獄長蘇清俊等獄官,扯出獄政史上最大貪瀆弊案,案件纏訟至今近12年。一審依收賄等罪判蘇清俊16年、王令麟被依行賄罪判刑2年2月,案經上訴,台灣高等法院今逆轉改判蘇清俊、王令麟無罪,可上訴。

另外,一審依收賄罪判處台中監獄前副典獄長趙崇智11年8月、台北監獄前科員祖興華11年徒刑;依行賄罪判處王令麟秘書胡曉菁2年2月徒刑、行賄男子池燿廷(原名池泳霖)及羅為德分別判處2年6月、1年2月徒刑。高院今也改判無罪。

宜蘭監獄前典獄長吳載威、台北看守所前秘書柯書宇、柯妻吳佩瑜一審獲判無罪,高院今維持一審判決。

檢方起訴認定,因力霸等掏空案2013年入監獄服刑的王令麟,2014年間透過胡曉菁行賄獄官,平時以干貝、水果禮品打點蘇清俊,而蘇想去東森旗下的宜蘭海洋溫泉酒店度假,胡女即安排蘇與妻子住宿。

蘇清俊被收買後,囑咐部屬帶王參觀各個教區工場,以副首長職權規畫專用圖書管理室給王令麟辦公、接見員工,並讓王訂購6份報紙,參與辦理王有關的特別接見申請,也指示教誨師帶王參觀教化區域,以探詢王有無作業意願,進一步參與辦理相關公文的審核流程。

蘇清俊還利用職權容許王令麟在作業期間批閱東森集團公文,將東森電視台買賣文件攜入北監供王批閱,又因王使用公用電動剃頭刀而長疹子,便讓胡女送入未經核准的全新剃頭刀讓王私用。

一審認定王令麟、胡曉菁行賄蘇清俊,包括給蘇共價值1萬1000元的禮盒、招待價值1萬多元的東森海洋溫泉酒店總統套房住宿,總計行賄金額為2萬4000餘元。

蘇清俊調離北監,到綠島監獄擔任典獄長後,還拿茶葉、酒、海鮮給舊屬祖興華,請祖繼續關照王,並要求協助王令麟的胞弟王令僑更換教區;王令麟也致贈祖興華SKII青春露保養品、牛排,一審法院認定祖興華收受賄賂2萬1000餘元。

王令麟開庭時曾喊冤說,號稱史上最大的獄政弊案「竟是5片牛肉和1組SKII?」,對照前營建署長葉世文、行政院前秘書長林益世的行賄案,這件「應是史上最好笑的行賄案」。

一審認為王令麟坐牢期間本應循規蹈矩,卻利用自身金錢優勢,以行賄換取在監享受特權,規避應受的懲罰,惡性較一般行賄公務員為重;胡曉菁聽從王令麟指示行事,在獄外聯繫蘇清俊、祖興華擔任傳聲筒,各判2年2月徒刑。

蘇清俊對王令麟由胡曉菁所提的需求無不應許,調離北監後仍指示昔日下屬配合滿足王的需求,時間長達一年多;蘇不思廉潔自持,接受逾越常情的招待及餽贈,犯後否認犯行,判刑16年。

此外,蘇清俊也接受池燿廷、羅為德致贈的禮盒、茶葉、現金,連同餐飲,獲得31萬元好處,依池、羅的要求讓高姓、葉姓受刑人有特別接見程序。

趙崇智2014年收受池餽贈14萬元後,協助辦理讓池特別接見蕭姓受刑人,並傳遞池關心蕭申請轉外役服刑的訊息。判決指出,趙應襄助典獄長綜理事務,卻為圖賄賂未能善盡職責,收賄後多次探視蕭刑人並予以關照;偵查中一度自白犯行,又改口不認罪,判刑11年8月。

東森集團總裁王令麟。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東森集團總裁王令麟被控行賄台北監獄前副典獄長蘇清俊(圖)等獄官,扯出獄政史上最大...

東森集團總裁王令麟被控行賄台北監獄前副典獄長蘇清俊(圖)等獄官,扯出獄政史上最大...

東森集團總裁王令麟。聯合報系資料照

王令麟 典獄長 弊案

延伸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