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把欠爸爸的1000萬還給兒子被抓包!國稅局祭出補稅通知

經濟日報 記者胡順惠/台北即時報導

爸爸借公司1,000萬元,後來不把錢拿回來,而是直接叫公司把錢還給兒子,看似只是換個人收錢,卻可能因此踩到贈與稅。高雄國稅局提醒,贈與不只有送現金、房子或股票,把自己擁有的債權無償轉給子女,也可能被認定為贈與。

近期有民眾詢問,若把自己擁有的債權無償移轉給子女,是否需要申報贈與稅。依《遺產及贈與稅法》規定,只要將具有財產價值的權利無償給予他人,並經對方允受,就屬於贈與行為。

換句話說,贈與不一定是直接把一筆現金匯進子女帳戶。父母原本有權向別人討回一筆錢,卻把這項收錢的權利無償交給子女,同樣可能構成贈與。

像是老陳(化名)2024年間擔任A公司股東時,曾借給A公司1,000萬元作為公司週轉使用。到了2025年度,老陳沒有要求公司把這筆錢還給自己,而是指示A公司直接將1,000萬元還給小陳。

雖然表面上是A公司把錢付給小陳,但這筆1,000萬元原本是老陳對A公司所擁有的債權,因此老陳要求公司改把錢還給兒子,實際上就等於把價值1,000萬元的債權贈與兒子。

由於老陳2025年度贈與財產總額已超過244萬元免稅額,因此應依法申報贈與稅。若未依規定申報,以1,000萬元扣除244萬元免稅額後,再按10%稅率計算,將被補徵75.6萬元贈與稅,並可能依規定處2倍以下罰鍰。

國稅局提醒,無論贈與的是現金、不動產、股票或債權,只要是具有財產價值的財產或權利,都可能涉及贈與稅。若一年內贈與財產總額超過免稅額,應在贈與行為發生後30日內辦理申報。

如果一時疏忽漏報,在尚未遭檢舉,且稽徵機關或財政部指定調查人員尚未進行調查前,可主動補報並補繳所漏稅款及利息,符合規定可免予處罰。

只要是具有財產價值的財產或權利,都可能涉及贈與稅。(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房地產推薦新聞 全台僅7%房東願租老人!拒租長者背後算盤曝光:怕收不到房租更怕房價暴跌 這縣市全台「最老」!每4人一位長者 房仲曝1現象日益嚴重 社宅蓋多了「附近房租會跌」?研究揭500公尺影響最大 電梯大樓約3.36% 汐止預售見8字頭!捷運汐東線動工迎利多 1坪便宜南港50萬吸科技新貴 央行鬆綁房市落底了?得勝老闆揭「3大反轉指標」:別聽到不上車就來不及便慌
國稅局 贈與稅

延伸閱讀